重慶社保人員減少原因怎么填


重慶社保人員減少原因怎么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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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社保人員減少原因怎么填
答:如實填寫就好,參保單位因參保人員終止、解除勞動關系、調動工作、辭職、辭退、參軍、上學、失蹤、死亡或單位拆分等原因減少人員,應于上述情形發生后15日內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進行申
重要提示:
減少時間和減少原因請如實申報,否則后果自負!
減少原因為“辭職”的職工,不能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每次辦理完業務后請仔細核對回盤信息!
【重慶社保人員減少原因怎么填】 ***當月必須先繳費且到賬后,才能辦理跨月的人員減少 , 否則要到社保辦理養老保險費用核銷才能繼續參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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