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家人之名》中的陳婷是一個什么樣的角色?

她讓我想到,為人父母居然不用經過考試,就覺得真是太可怕了 。
1.當媽沒責任心 。第一集有個場景:兩個居委會大媽到陳婷家來開導她,她一屁股坐下來和人聊天,凌霄跑去倒水,兩個大媽說讓孩子別倒了,小心燙著,陳婷是什么反應呢?
沒事,他什么都會干 。
注意,坐在前面帶眼鏡的方婆婆說,自己和陳婷的情況類似,也是在家帶著兩個孩子,所以她很貼心,怕孩子燙著的也是她 。
是不是一對比,陳婷這個當媽的真的很沒責任心?
晚上凌和平回來,時間也不早,她要吵架,直接讓凌霄出去 。
大晚上,就那么大點孩子,出去?能去哪里?
當媽的,就不怕孩子出事?
我小表妹今年20歲,前幾天說要來我這里玩,她在陜西老家,我在南京,說她中途還想去個其他地方玩,我真操心,讓直接來我這,就怕孩子一個人在外面碰到個啥意外 。

為什么說這事?
因為再大的孩子,在長輩眼里,都覺得是小孩子,怕磕著碰著了,操心的很 。
但是她沒有 。
二、只會逃避的一個人云云沒了,是個意外,誰都不想的 。但是她,總是在放大悲劇 。即使換了住所,到了新環境里,也是隔三差五的超級扯到孩子沒了這件事情上 。
凌霄私藏的一家四口的合照和妹妹的玩具,也被她無情的撕掉、扔掉,要忘記,要抹除她存在過的痕跡,這不是逃避是什么?
一開始我看到很氣憤,這人怎么這樣!
但是看到李爸說后悔是能折磨死一個人的,我就覺得,不能只站在道德的制高點來批判她 。
后來我發現,她指責凌爸,指責凌霄,其實更多的她在逃避,在自責——如果真的要說起來,也是她沒有照看好孩子 。

同樣是失去至親,陳婷把自己送進了死胡同里,但是李爸呢,他走了出來 。如果單單僅是個人,那沒什么,但是他們是父母,還有仰仗著他們成長的孩子 。
她受不了了,和凌爸離婚,沒有直面自己,沒有面對這個家庭的困境,而是選擇逃離,與她一起離開的,還有那一份當媽的責任 。
當然,我還是不能說風涼話 。寫到這里,我已經完全不想、也不能指責她了,只是覺得,走出來,才會有新的生活,走出來,才是最自己真正的好 。
她對凌霄,真的是個極度不合格的母親 。
因為發現凌霄私藏的合照,直接動手打孩子,直接拿孩子發泄,只顧自己感受,不顧別人 。
你為什么要給妹妹吃核桃?
是你害死妹妹的!
這兩句話,竟然出自一個媽媽之口,殺人誅心,不過如此 。
去的人已經去了,活著的人更應該好好活著!
【《以家人之名》中的陳婷是一個什么樣的角色?】讓我不禁想到了杭州縱火案里失去深愛妻子和三個可愛兒女的林斌生,在經歷了人生的大悲之后,依舊堅強的生活,選擇幫助更多的人,依舊相信人性的善良!太難得了?。?!
陳婷,你有沒有想過,你已經失去了一個女兒了,你還想再失去一個兒子嗎?

現在覺得《以家人之名》這個名字起的真有意思:
有的人,不是家人,卻打著家人的名號對每個人好;
有的人,是家人,卻把刀子扎向了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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