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技術經紀專業技術職稱申報材料( 二 )


5.申報人通過提供虛假材料、剽竊他人作品和學術成果或者通過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職稱的,按照有關規定撤銷職稱,2年內不得申報職稱,并記入職稱評審誠信檔案庫,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 , 記錄期限3年,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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