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成交通肇事罪的行為有哪些 交通肇事罪的主體有哪些


構成交通肇事罪的行為有哪些 交通肇事罪的主體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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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的主體有哪些
交通肇事罪的犯罪主體是一般主體 , 即凡年滿16周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 。主體不能理解為在交通運輸部門工作的一切人員,也不能理解為僅指火車、汽車、電車、船只、航空器等交通工具的駕車人員 , 而應理解為一切直接從事交通運輸業務和保證交通運輸的人員以及非交通運輸人員 。交通運輸人員具體地說,包括以下4種從事交通運輸的人員:(1)交通運輸工具的駕駛人員,如火車、汽車、電車司機等(2)交通設備的操縱人員,如扳道員、巡道員、道口看守員等(3)交通運輸活動的直接領導、指揮人員,如船長、機長、領航員、調度員等(4)交通運輸安全的管理人員,如交通監理員、交通警察等他們擔負的職責同交通運輸有直接關系,一旦不正確履行自己的職責,都可能造成重大交通事故 。非交通運輸人員違反規章制度 , 如非司機違章開車 , 在交通運輸中發生重大事故,造成嚴重后果的,也構成本罪的主體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交通肇事罪】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交通肇事罪和危險駕駛罪的區別
交通肇事罪是因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造成重大事故的行為 , 危險駕駛罪是駕駛機動車在道路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的行為 。交通肇事罪與危險駕駛罪的區別;案例介紹:2012年9月20日,被告人王某在某鎮某賓館飲酒后,于當日晚8時駕駛長安轎車,搭載黃某某、范某某 。在去學校的路上,他被警察抓住了 。警察當場進行了呼氣酒精測試 。經檢測,王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為88mg∕ml , 屬于醉酒駕駛 。簡短評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駕駛機動車在道路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 , 構成危險駕駛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違反交通管理法規,造成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構成交通肇事罪 。【構成交通肇事罪的行為有哪些 交通肇事罪的主體有哪些】危險駕駛罪與交通肇事罪的區別在于:第一,主觀方面不同 。危險駕駛罪的主觀方面是故意,即明知自己醉酒駕駛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或者駕駛機動車在道路上追逐競駛危及公共安全的行為,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狀態發生 。交通肇事罪的主觀方面是過失 。第二,客觀方面不同 。危險駕駛罪的客觀方面是醉酒駕駛機動車上路行駛或者駕駛機動車在道路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 。交通肇事罪的客觀方面是在運輸活動中違反交通管理法規,造成重大事故 , 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 。三是危害結果不同 。危險駕駛罪是行為犯和情節犯,只要存在酒駕或者追逐競駛行為且情節惡劣,就不要求有實際危害結果,而交通肇事罪則要求造成重大事故 , 致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公私財產重大損失 。第四,量刑不同 。與交通肇事罪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相比 , 危險駕駛罪是一種相對較輕的犯罪,因為畢竟沒有危害后果 , 而且交通肇事罪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都要求后果嚴重,導致量刑存在差異 。本案中,王明知自己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會危害公共安全 , 主觀上是故意的,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狀態發生 ??陀^上實施了酒駕行為,情節惡劣,構成危險駕駛罪 。以上就是危險駕駛罪與交通肇事罪的區別 。無論哪種犯罪都是因為駕駛車輛違反交通法規造成的,在此提醒大家遵守交通規則,安全駕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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