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有精神病婚姻無效是嗎

【夫妻一方有精神病婚姻無效是嗎】
與患有精神病患者的人結婚是否有效需要根據患病情況決定 。如果屬于精神分裂癥或者躁狂抑郁型精神疾病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 并在婚后尚未治愈的 , 這屬于婚姻無效的情形 , 屬于無效婚姻 。
如果結婚時并未處于發病期 , 所患的精神病不屬于重型精神病的 , 婚姻有效 , 配偶不能主張婚姻無效 。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十條規定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婚姻無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的;
(三)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 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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