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新沂市芳草地小學雙校區一年級招生簡章


2023年新沂市芳草地小學雙校區一年級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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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沂市芳草地小學雙校區一年級招生簡章
根據《新沂市 2023 年小學招生入學工作實施辦法》精神,現將我校2023年招生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招生對象
年滿6周歲(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適齡兒童 。
二、報名政策和條件
(一)本地戶籍,施教區免試就近入學 。
1.兒童父母具有施教區房產及戶籍,且實際居住 。
2.兒童父母具有施教區房產,且實際居住 。
3.兒童及父母具有施教區戶籍(非空掛戶籍、非集體戶) , 原來有住房,現已經拆遷,未在施教區內居住,但在其它地方無房產 。
以上3條中,優先錄取第一條,其次是第二條,最后是第三條 。
(二)外來經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非新沂市戶籍)到現場報名或現場審核時須持以下證明材料:
1.隨遷子女父母的居住證(我校學范區內)、身份證、家庭戶口簿;
2.隨遷子女父母在新沂市經商務工證明(經商人員出具經營期已滿半年以上的工商營業執照,務工人員出具與用人單位簽訂的用工期已滿半年以上的勞動合同,其他從業人員出具自謀職業已滿半年以上的證明材料);
3.隨遷子女父母在我市現居住地居住不少于半年的證明 (已購房產的出具房產證明,租房居住的出具居住證、房屋租賃合同原件、 復印件和房產證明復印件) 。
凡符合上述條件的外來經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 其父母應在規定時間內持相關材料到芳草地小學登記、報名,接受資格審查 。
(三)殘障兒童入學 。積極推進融合教育,優先采取普通學校隨班就讀的方式,就近安排輕度殘障兒童接受義務教育 。中、重度殘障兒童安排至特殊教育學校就讀 。需專人護理、無法到校就讀的殘障兒童以到康復機構、殘疾人之家集中送教為主,有條件的學校提供送教上門服務 。依法對殘障兒童開展教育評估認定,明確科學安置方式并予以落實 。
(四)引進高層次人才及相關優撫對象子女入學 。經評審認定引進的高層次人才的適齡子女在我市接受義務教育,按照新沂市委《關于印發“鐘吾英才”計劃配套實施細則的通知》(新委發[2021]54號)和市委、市政府關于印發《新沂市“鳳還巢”工程實施意見》(新委發[2021]13號)相關規定安排入學 。對烈士子女、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員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因見義勇為死亡或者致殘人員的適齡子女等優撫對象,落實教育優待政策 。
符合條件的優撫對象即日起分別向市人才辦、退伍軍人事務管理局、市人武部、市消防大隊、市公安局等有關單位(部門)提交申請及證明材料,由有關單位審核并在一定范圍內進行公示后,8月15日前交由教育局復審并統籌安排到公辦學校 。因個人原因未在規定時間提交申請及有關材料,或未經有關單位審核認定并公示的,視為自動棄權 。
三、施教區范圍
芳草地小學總校:東至新華路,南至城中河,西至臧圩河,北至隴海鐵路 。
芳草地小學鐘吾校區:東至郯新路,南至隴海鐵路,西至臧圩河,北至蘇魯兩省交界處 。
四、施教區確認辦法
(一)學生法定監護人有房產的
1.學生監護人戶籍、房產證與實際居住地三者一致的,按學生監護人的房產所在施教區,憑房產證確定入學的公辦小學 。
2.學生監護人有多處房產的,按監護人戶籍所在地(或實際居住)的房產所在施教區,憑房產證確定入學的公辦小學 。
3.學生監護人有唯一房產,但與戶籍、實際居住地不一致的,按房產所在施教區,憑房產證確定入學的公辦小學 。
4.學生監護人原房產已拆遷,異地安置但未取得房產證的,按安置地房產所在施教區,憑拆遷安置協議,確定入學的公辦小學 。
5.學生監護人購買房產未取得房產證且沒有其他房產的,可以選擇在戶籍或房產所在地入學,但必須接受教育局統籌安排 。
6.學生父母離異的 , 按撫養權歸屬方的房產所在的施教區,憑房產證確定入學的公辦小學 。
7.學生獨立擁有或與監護人共有房產的參照上述相關規定執行 。
(二)學生法定監護人無房產的
1.學生戶籍隨父(母)戶籍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戶籍在一起且從未遷移過,并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戶籍所在的房產內實際常住 , 學生父母雙方均未有其他住房,持房管部門出具的無房證明,按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戶籍所在房產的施教區,憑房產證確定入學的公辦小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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