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起訴判決后無力償還如何處理 判決后無力償還如何處理


判決生效后,被告無能力償還的,可以協商分期償還 。如果確實無工作能力,無收入來源,導致無能力償還,法院將無法執行 。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中止執行:
(一)申請人表示可以延期執行的 。
(二)案外人對執行標的提出確有理由的異議的 。
(三)作為一方當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繼承人繼承權利或者承擔義務的 。
(四)作為一方當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尚未確定權利義務承受人的 。
(五)人民法院認為應當中止執行的其他情形 。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復執行 。
【被起訴判決后無力償還如何處理 判決后無力償還如何處理】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