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宿舍管理制度規章制度 職工宿舍管理制度( 四 )


(8)未能完成集團和上級工會當年布置的重點工作的;
(9)職工合法權益受到侵害,工會組織維護不力,釀成嚴重后果的;
(10)未能完成上級下達年度經營業績考核目標和任務的;
(11)發生行車險性及以上事故或職責職工因工死亡事故的,一般事故和人身輕傷事故超過了規定指標的;
(12)發生職責重大路風事件的;
(13)發生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事件被上級通報的;
(14)綜合治理及計劃生育超過規定控制件數的;
(15)未能及時妥善處理勞動爭議事件導致矛盾激化,發生職責團體上訪、越級上訪事件的 。
第三章建家考核
第十一條職工之家建設實行區分檔次考核命名和動態管理 。職工之家的檔次分為合格職工之家、先進職工之家和模范職工之家三個檔次 。非直管站段先進(合格)職工之家的檢查、考核、驗收,由各公司工會制定標準,組織實施;模范職工之家的檢查、考核 。驗收由集團工會制定標準,組織實施 。各直管站段模范(先進、合格)職工之家的考核、驗收和命名,由集團工會組織實施 。
第十二條職工之家建設實行百分制考核,并以分數區分檔次:75分—84分為合格職工之家;85分—94分為先進職工之家;95分以上為模范職工之家 。
第十三條集團級模范職工之家和直管站段模范(先進、合格)職工之家每年檢查驗收一次 。檢查、考核、驗收主要程序是:聽取申驗單位黨政工領導對建家工作情景的匯報;查看有關建家工作基礎資料和職工小家建設情景,以及文體活動陣地、設施建設的情景;召開部分職工代表、勞模和工會進取分子座談會,了解和征求對建家工作的意見和提議;按建制車間(班組)50—70%為調查面,采取抽樣調查方式,組織不低于職工總數30—60%的員工參加民主評家活動,發動職工對建家成果測評打分(高度流動分散的大型站段,測評面視情景適當掌握);驗收組綜合情景后,與申驗單位交換意見 。
第十四條基層工會申報模范(先進、合格)職工之家,必須上報以下材料:
1、創立模范(先進、合格)職工之家工作匯報材料;
2、申驗報告;
3、模范(先進、合格)職工之家登記表 。
第十五條模范(先進、合格)職工之家申報程序是:
1、向單位黨組織匯報,征求同級黨政意見 。
2、組織工會干部和工會進取分子按職工之家標準進行自檢自查,寫出建家工作報告 。
3、組織職工之家建設民主測評 。民主測評合格職工之家職工認可率低于70%不能申報;先進職工之家職工認可率低于80%不能申報;模范職工之家職工認可率低于85%不能申報(高度流動分散的大型站段,測評面可適當掌握) 。
4、召開會員代表大會或會員大會,由工會主席向大會報告建家工作情景,組織代表討論審議并構成大會決議 。
5、寫出申請驗收報告上報上級工會 。
第十六條集團和各公司工會原則上每年一次對獲得模范(先進、合格)職工之家稱號的單位進行復查驗收,復查到達標準的單位予以確認,堅持稱號;達不到標準的單位,撤銷其稱號,并收回獎狀 。
第四章命名表彰
第十七條集團工會每年檢查、驗收、命名一批模范(先進、合格)職工之家,并頒發獎狀,各檔次的職工之家一律實行動態管理,不搞終身制 。連續三年評為模范職工之家的單位,授予集團級模范職工之家標兵稱號,并在推薦省、部級模范職工之家時優先研究 。
第十八條對命名的模范職工之家和集團直管站段的先進職工之家,除頒發獎狀外,分別給予必須的獎勵;模范職工之家增撥必須的活動經費 。
第十九條對200_年以前命名表彰的__級模范職工之家、公司級先進職工之家,一律按照新頒布的職工之家標準重新組織檢查、驗收、命名 。
第二十條因生產力布局調整、企業重組等原因被成建制合并、撤消的單位,凡已被命名為模范(先進)職工之家的其稱號自然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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