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換物業公司的條件及法律依據


更換物業條件如下:
1、物業管理企業喪失一定的經營資格和經營資質時,《物業管理委托合同》自動解除 。
2、當《物業管理委托合同》所約定的事由出現造成需要更換物業管理企業,可以由業主委員會根據《物業管理委托合同》的約定直接進行 。
《物權法》第七十六條,《物業管理條例》第十一條規定,選聘和解聘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應當經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占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 。
【更換物業公司的條件及法律依據】《物權法》第七十六條規定,選聘和解聘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由業主共同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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