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荒30年的土地被征收錢歸誰

自己開耕的土地,征收時補償歸誰?
在農村存在很多村民沒有分得土地情形,例如出生時已經分完土地,這種情況下,仍有很多家庭會在不屬于耕種的土地范圍內自己開耕,種一些農作物,可以減輕一部分家庭壓力,但是也面臨一種情況,,如果這部分土地被征收,補償款該歸誰所有呢?
首先,在空閑的土地上開耕,付出了該有的金錢與勞動,在不與其他人利益沖突的情況下是可以允許他繼續耕種的 。其次,說到自己開耕土地補償歸屬問題,你只是開耕臨時用,但是你對該部分土地并沒有所有權,嚴格意義上說開耕的土地補償款應歸村集體所有,但是并沒有明確規定,具體的補償標準還是看具體情況的 。
但是有必要提醒大家,私自開耕土地是存在一定的不合法的,如果真的覺得有必要開耕一塊土地,減輕一下家庭生活壓力,也要和村里說明情況向相關部門申請土地承包經營證,雖說開耕土地不是什么嚴重的問題,但是一旦被追究,還是很麻煩的,所以提醒大家還是要走法律程序申請相關證書,有了土地承包經營證,就不用擔心補償歸屬問題了 。
【開荒30年的土地被征收錢歸誰】 總而言之,征收過程不是想象的那么美好也沒有想的那么順利,尤其對這種私自開耕的情況,提醒大家一定要對土地確權以及承包經營證等方面加以重視,我們一切都做到守法、合法,才可以對他人的違法行為抵抗,維權 。若還有其他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律師尋求幫助,以便更好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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