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的勞務合同范本 導游勞務合同范本( 四 )


2、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 , 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 , 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
3、甲方要求乙方將《導游資格證》掛靠甲方公司 。
三、工作待遇
1、甲方負責購買三險(即: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
2、工資采取與經濟效益掛鉤考核的辦法 , 多勞多得 。
3、乙方組團出游 , 乙方獲利潤的10%酬金 。
4、帶游客到河源大賓館住宿提5%酬金 。
5、由旅行社委托的接:150元/次 。
6、外出帶團300元/次 。
7、公司提供勞動保護 , 公司根據規定配發工作服 , 帶團外出含個人旅游保險 , 利用淡季免費對導游進行各地景點考察學習 。
8、一個月有四天休假 , 休假時間由公司安排 , 員工也可以根據自身情況提出安排休假時間 。
四、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 , 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本合同 。
2、甲乙雙方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 , 必須符合《勞動法》第25條、第26條、第27條、第31條和第32條的規定 。乙方有《勞動法》第29條規定情形的 , 甲方不得隨意解除本合同 。
3、本合同期限屆滿 , 勞動合同即可終止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 , 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
五、經濟補償與賠償
1、甲方依法解除乙方勞動合同 , 應執行勞部發[1994]481號文件關于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的規定 。乙方依據《勞動法》第32條第(二)、第(三)項規定解除本合同 , 甲方也應按勞部發[1994]481號文件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 , 要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 , 依法支付賠償金 。
六、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1、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 , 甲乙雙方均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愿調解或調解不成 , 一方要求仲裁的 , 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 對仲裁裁決不服的 , 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
2、本合同未盡事宜 , 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后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 , 按有關規定執行 。
3、本合同一式兩份 , 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名:乙方簽名:
甲方蓋章:
導游勞務合同范本4
甲方:名稱:
地址: 性質: 法人代表: 乙方:姓名: 性別:
年齡: 文化程度:
籍貫: 省 市 縣 (區)鄉 (街辦) 現住址:
身份證號碼: 導游證號碼:
甲方因工作需要 , 招(聘、雇)(乙方)為導游員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旅行社管理條例》、《導游人員管理條例》及國家、省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簽訂本合同 , 確定雙方勞動關系 , 并共同遵守執行 。
一、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按下列第種類型執行)
1、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合同期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 共年(月) 。其中試用期從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 共個月 。
2、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 試用期從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
3、本合同從年月日起至完成(工作、工程)止 。二、工作內容甲方安排乙方在崗位 , 負責工作(根據工作需要 , 經雙方協商 , 可變更工作崗位) 。
乙方在合同期內 , 按本崗位職責要求 , 完成甲方安排的正常導游工作任務 。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必須建立和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 , 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衛生規程和標準 , 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
2、甲方應按國家、省有關規定對乙方進行培訓教育 , 乙方從事導游服務時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并取得導游員資格 。
3、乙方必須嚴格遵守旅游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
4、甲方按國家、省有關規定和標準 , 按月為乙方向社會保障機構和失業保險機構繳納養老保險基金和失業保險基金 。乙方按規定應由個人繳納的保險基金 , 由甲方按月在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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