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的勞務合同范本 導游勞務合同范本( 三 )


四、勞動報酬
1、甲方根據乙方從事導游員業務 , 確定乙方工資按以下工資形式執行 。但在法定工作時間 內 , 乙方應得的工資不得低于旅行社所在地最低工資保障標準 。計月工資 。乙方試用期工資元;試用期滿乙方工資元 , 其中:基本工資元 , 津貼 。獎金另定 。
2、甲方應逐年提高乙方的工資水平 。
3、甲方于每月日為發薪日 , 甲方無故不按時支付乙方工資的 , 應自拖欠之日起 , 支付乙方工資總額%拖欠金 , 直至支付工資之日止與工資一并發給乙方 。
4、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止導游業務期間 , 甲方應按國家、省有關規定執行 。
五、勞動紀律
甲方應根據國家、省有關規定 , 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 。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和江西省 的各項法律、法規以及甲方各項規章制度 , 服從甲方的領導、管理和指揮 , 積極完成導游服 務工作任務 。
六、勞動合同解除的條件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 , 本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 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 乙方本人: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 , 醫療期滿后 , 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 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 , 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 , 仍不能勝任工作;
(3)勞動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 , 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 , 經甲、乙雙 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因工負傷并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負傷 , 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
4、乙方解除勞動合同 , 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
七、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規定 , 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 , 應根據后果和責任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和相應的法律責任 。如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一方受損害的 , 可不承擔責任。
八、雙方協商約定其他內容
1、甲方出資派乙方赴外地或本單位以外培訓 , 須簽訂培訓合同 , 培訓后須為甲方服 務年 , 如乙方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 , 應支付甲方培訓費 , 但本合同第六條第5款規 定除外 , 培訓費用按其在甲方服務年限滿一年減收%計算 。
2、
3、
4、
九、其他
1、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 , 可以向當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調解 , 也可以向有 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調解不成的可在規定的時效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 會申請仲裁;不服仲裁裁決的 , 可在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天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
2、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省現行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
3、本合同一式叁份 , 雙方簽字蓋章后并經當地勞動部門鑒證后各執一份 。
簽訂合同時間:年月日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
鑒證機關:(蓋章)
鑒證人:
鑒證時間:
導游勞務合同范本3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旅游公司
地址:
性質: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導游資格證號碼:
導游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 , 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 , 同意訂立本合同 , 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
一、合同期限
1、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合同之時開始生效 ,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 共年 。
二、工作內容、要求
1、甲方安排乙方擔任導游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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