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萬不要給租客辦營業執照

【千萬不要給租客辦營業執照】 租賃期間內,承租人在未經出租人許可的情況下不可擅自對房屋進行裝修或改建 。
出租人非以此房屋地址注冊所屬公司的法人或股東 。承租人該公司的任何稅務財務等糾紛與出租人無關 。
若承租人合同期滿或中途退租,必須注銷以此房屋為地址的營業執照,否則押金及租金均不退還 。
租賃期間內,承租人是房屋的實際管理人 。承租人需要時刻注意防火、防盜、防觸電 。不做危及自身人身安全的活動 。并且,承租人在出租房內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承租人自行承擔,與出租人無關 。包括但不限于:高空拋物,煤電使用不當,在房屋內摔倒所造成的人員傷亡等 。
如果承租人在房屋內從事不正當經營或非法經營,出租人有權無條件的收回房屋,如果給出租方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按照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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