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時候“杖刑”是打哪個部位?打在身上有多疼?( 二 )


三個世紀以來,不知道有多少大明官員挨過這個懲罰 。但可以得知的是,許多有名氣的官員都挨過廷杖,例如艾穆和沈思孝,受刑時直接昏了過去 。又如趙用賢,屁股上多塊肉脫離 。
可見,這“廷杖”比起普通“杖刑”的威力要大得多了 。
“杖刑”設立的最初目的,是統治者想要維護朝政的穩定,并且在民間作為“懲惡揚善”的手段 。但是在實行起來,卻又變了味道 。
例如在明清時期,不僅是犯人犯了罪要受到“杖刑”的處罰,就連各地官員橫征暴斂也是靠“杖刑”作為手段,逼迫百姓不得不從 。
在清代陳舜系所著的《亂離見聞錄》中就可見到這樣的現象:康熙年間,東南一帶多地縣官為了催民繳糧,便采取了強硬手段“杖刑”,死傷高達數百人 。
可見,這杖刑有時候不只打壞人,就連平民甚至好人都不放過,實在是那個時代的悲哀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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