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踩踏安全小常識 防踩踏校園小常識( 三 )


(2)安全行為的培養:培養學生上下樓梯輕聲慢步并靠右行走的習慣,禁止追逐打鬧 。發現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時,應當及時告誡、制止,與學生的監護人溝通 。同時,學校要定期組織學生開展應對擁擠踩踏事故的訓練,提高學生防范能力 。
(3)如何應對擁擠踩踏事故:心理鎮靜是個人逃生的前提,服從大局是集體逃生的關鍵 。當出現擁擠踩踏時,應保持情緒穩定,切忌驚慌失措 。要聽從現場老師的指揮,服從大局 。當發現自己前面有人突然摔倒時,要馬上停下腳步,同時大聲呼救 。若被推倒,要設法靠近墻壁,身體蜷成球狀,雙手在頸后緊扣,以保護身體最脆弱的部位,同時盡量露出口鼻,保持呼吸通暢 。
3.加強檢查,完善設施設備
(1)定期檢查:學校要對樓梯通道、照明設施等,定期檢查,及時修理更換,消除安全隱患,對不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校舍、設施設備,及時報告當地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給予解決 。
(2)確保通暢:學校應在樓道里安裝應急燈,及時清理樓道、樓梯間等通道的堆積物,確保樓道、樓梯通暢 。
(3)標志明顯:學校要在樓梯臺階上畫中間標識線及行進方向指示標志,在樓梯迎面墻壁上懸掛提醒學生上下樓梯注意安全的標志牌,樓道和樓梯的墻壁要有標明逃生方向的燈箱 。
措施1:整治班級超編針對出現踩踏事故學校的問題,學校超規模招生是誘發踩踏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要針對這些學校普遍存在大班額的現實和安全隱患較多的現狀,提出有效的事故防范要求,要花大力氣徹查、整治 。
一方面,這些學校要盡可能將大班額、低年級學生安排在底樓或較低樓層 。另一方面,嚴格按計劃招生,嚴格控制班額,小學每班45人,中學每班48人 。
措施2:非寄宿學校不能強迫晚自習對走讀中小學不許強迫晚自修的規定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已發文明確規定,如果不是寄宿制的學校,不能強迫學生參加晚自修 。
初中學校晚自習時間不得超過兩小時 。在晚自習下課時,一定要有老師在場疏導交通,引導學生有秩序走下樓道 。
措施3:加強應急疏散演習要制定預防校園擁擠踩踏事故的應急預案,平時加強演練 。學校要利用廣播體操的機會,經常性開展緊急疏散演習,適當錯開時間,分年級、分班級逐次下樓,并安排教職工在樓梯間負責維持秩序,管理學生,使應急疏散演習要制度化,常態化,做好防范 。
但是,演習中必須特別注意安全 。措施4:在學生中開展生命教育學校要利用班會課等機會,開展“湖南校園踩踏事件”主題教育,讓老師和學生明白互相踩踏有什么后果,讓學生明白如何應急疏散,如何珍愛生命 。
要讓學生充分認識,發生擁擠的后果就會出現踩踏事故、注意防范措施,了解在樓梯間打鬧、搞惡作劇的危險性,增強學生防范意識 。措施5:建立各項全管理制度中小學校要盡快健全校內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將安全工作的各項職責層層進行分解,落實到人,每一個班主任、任課教師都要擔負起對學生進行安全管理和教育的責任 。
一是要專門針對預防學生擁擠踩踏事故建立制度 。提出要求,采取措施,要從學生實際出發,在上操、集合等上下樓梯的活動中,不強調快速、整齊,適當錯開時間,分年級、分班級逐次下樓,并安排教職工在樓梯間負責維持秩序,管理學生 。
二是要建立定期檢查制度 。要定期檢查樓道、樓梯的各項設施和照明設備,及時清理樓道、樓梯間堆積物,確保樓道、樓梯通暢,要加固已損壞的樓梯扶手,更換不符合購置安裝規范的樓梯間照明設施,并落實專人定期檢修,發生損壞及時修復或更換,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
針對個別學校樓道不符合消防標準的情況,要請消防部門的專業人員到校指導,根據學校規模,進行整改 。三是要制訂教師值班制度 。
學生晚間自習,必須有教師值班,出現停電或樓梯間照明設施損壞時,要及時開啟應急照明設備,同時學校領導與值班教師要立即到現場疏導 。
【防踩踏安全小常識 防踩踏校園小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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