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小區物業費的最新規定 我國下月正式取消小區物業費

如今的社會,矛盾越來越多,什么婆媳矛盾、教師和父母矛盾、農民工和老板的矛盾等等,而筆者今天要談到的就是業主和物業的矛盾,可以說愈演愈烈,就比如最近網上一直在傳言著物業費要取消這個說法,大概的內容就是從2022年起物業費不用交了或者2022年起物業費全部取消等,這個內容主要就是針對幾個方面:第一個方面就是取消公攤水電費;第二個方面就是垃圾清運費、砸墻費;第三個方面就是公共區域停車和廣告收益規全體業主所有!
甚至還有這個說法——那就是取消私營物業公司改由街道管理,社區具體負責,物業費標準國家制定,不繳費的納入失信,但物業公司不得營利,不負責任的可以去街道投訴 。
針對這個說法,筆者將從幾個方面分析,第一個方面就是為何會出現取消物業的說法,第二個方面就是這個建議的可行性!
為何業主會要求取消物業費?
主要就是因為現在又不少物業錯把自己當成業主們的上級管理部門,強行侵占了業主們的公共利益,物業就是沒搞清自己是服務單位,只能以服務收費,而不能擁有服務以外的任何權利(比如收取小區廣告費、停車費等) 。只有把業主與物業的責、權、利分清了,管理才能有序進行 。該交費的就繳費,該服務到位的做好自己才是硬道理!
物業真的取消?
然后就是談到第二個方面了,物業是真的要取消嗎?筆者一開始是表示贊同的,而且非常期待,但就目前現狀來看,取消物業費不大可能了 。一是國家法規政策;二是小區自治能力普遍差,目前只能依靠物業公司,因為物業提供了服務,
就好比近期住建部、還有其他的相關部門也考慮到大家倡議物業費取消的問題,他們覺得這個建議還行,但是需要考慮到實際的問題,也就是暫時還沒有找到能夠替代物業服務的,所以物業暫時不太可能取消 。
因此,就筆者個人而言,雖然支持取消物業費,但面對實際情況還是只能希望逐步完善,趨于公平合理,并且給出了以下幾點提議:

第一點就是取消收取房屋套內物業費,個人覺得收套內面積的物業費是不合理的收費,因為物業沒有給業主打掃衛生,收這費用相當于不勞而獲 。
第二點就是針對只收費不干實事的物業,業主們完全可以把他們清除掉 。因為有些物業到現在為止,他們都沒有明白自己的職業在哪里,一直覺得自己擁有管理權了,可以管理任何小區的事情,然而,實際情況應該應該明白小區的管理權應該在業主一方,物業只能是一個服務行業,他們只有在業主們選舉產生的業主委員會的招聘下提供有償服務(服務范圍、服務質量、收費標準和范圍等以雙方簽訂的合約為準),一方服務了,另一方就該按約定付費才對!
第三點就是物業服務費實行“一費制”,嚴格執行政府規定的水、電目錄銷售價格,不得加收額外費用,還有就是停車推出減免政策,尤其像一些特殊情況的臨時停車更應該推出了減免,除此以外,空置房屋物業服務費、空置車位停車服務費應該收少點,畢竟人家沒有入住,也沒有停車,這些費用不就是白花了么,因此,針對這點就應該像某些其他地方推出分別按服務合同約定收費標準的70%、50%交納 。
【關于小區物業費的最新規定 我國下月正式取消小區物業費】 總之,隨著時間的推移,物業行業肯定會大改革的,可能會慢慢轉變為服務行業,而不會由于管理不當亂收費問題引起業主的煩惱,所以說唯有加強了社區的功能,減少了業主的支出,這樣的物業才是真正的物業,否則就像開頭所說的那樣沒有存在的必要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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