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辦理條件及所需材料是什么


結婚辦理條件
1、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
2、男女雙方自愿結婚;
3、男方年滿22周歲,女方年滿20周歲;
4、均無配偶;
5、、未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6、不屬于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關系 。
結婚辦理所需材料
1、戶口簿;
2、身份證或有效臨時身份證;
3、由本人到登記現場簽字的《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4、3張大2寸雙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5、無法提交戶口簿的,可提交公安部門或集體戶籍管理單位出具的加蓋印章的戶籍證明 。
【結婚辦理條件及所需材料是什么】【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五條【結婚自愿】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愿,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