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注冊公告期間被搶注怎么辦


商標注冊公告期間被搶注,可以提出商標異議 。
【商標注冊公告期間被搶注怎么辦】【法律依據】
根據《商標法》第三十五條第一款規定,對初步審定公告的商標提出異議的,商標局應當聽取異議人和被異議人陳述事實和理由,經調查核實后,自公告期滿之日起十二個月內做出是否準予注冊的決定,并書面通知異議人和被異議人 。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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