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抵押登記要多長時間


根據《房屋登記辦法》第二十三條的介紹 , 民眾自受理登記申請之日起 , 房屋登記機構應當于下列時限內 , 將申請登記事項記載于房屋登記簿或者作出不予登記的決定:
(1)國有土地范圍內房屋所有權登記 , 30個工作日 , 集體土地范圍內房屋所有權登記 , 60個工作日;
(2)抵押權、地役權登記 , 10個工作日;
(3)預告登記、更正登記 , 10個工作日;
(4)異議登記 , 1個工作日;
【房產抵押登記要多長時間】公告時間不計入前款規定時限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登記時限的 , 經房屋登記機構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 , 但最長不得超過原時限的一倍 。法律、法規對登記時限另有規定的 , 從其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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