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人會議是什么


【債權人會議是什么】由全體債權人組成,以維護債權人共同利益為目的,在法院監督下計論決定有關破產事宜,表達債權人意志的機構 。根據我國《破產法》的規定,所有債權人均為債權人會議成員 。在債權人會議上,無財產擔保的債權人享有表決權,有財產擔保的債權人無表決權,但放棄其優先受償權者除外 。債務企業的擔保人,在代替債務人清償債務后可以作為債權人,享有表決權 。債權人會議的職能是: (1)審查有關債權的證明資料,確認債權有無財產擔保及其數額; (2)討論通過和解協議草案; (3)討論通過破產財產的處理和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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