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醉駕人員的處罰是什么


我國對于醉駕的處罰:
1、行政處罰:
【南京醉駕人員的處罰是什么】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規定,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
2、刑事處罰:構成危險駕駛罪 。根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規定,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并處罰金 。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