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龍港市彩虹幼兒園2023年秋季招生公告( 三 )


①依據就近原則啟動錄取持有世紀大道沿線戶籍且其父母持有戶籍點相應不動產登記證或房屋所有權證居民的子女 。
②依據就近原則啟動錄取持有世紀大道沿線戶籍適齡幼兒 。
③依據就近原則啟動錄取2023年5月31日前,適齡幼兒父母在龍港市世紀大道沿線有或相當于有不動產權證或房屋所有權證,而且已經實際入住的:a.先按不動產權登記證或房屋所有權證確權時間先后順序錄取父母有不動產權證或房屋所有權證的適齡幼兒;b.再按購房正式合同簽訂并完成網簽、發票開具時間先后順序錄取父母無不動產權證或房屋所有權證 , 但有購房正式合同、發票的適齡幼兒;c.再按不動產權或房屋所有權確權時間先后順序錄取父母在龍港市范圍內和他人共同擁有不動產權證或房屋所有權證且占有份額高于50%的適齡幼兒;d.再按房屋所有權交易公證書或建房批文落款時間先后順序錄取父母在龍港市范圍內,因歷史原因未取得不動產權證或房屋所有權證,但能提供證明房屋所有權歸屬的房屋所有權交易公證書或建房批文等法定證件的適齡幼兒 。
④適齡幼兒父母在龍港市世紀大道沿線因歷史原因未取得不動產權證或房屋所有權證,但能提供國家電網公司電力用戶信息(在國家電網公司“掌上電力”APP登入APP首頁點擊“電量電費”生成的電力用戶信息,無需到供電公司打印電費票據,下同),經供電部門核查繳納電費滿五年及以上(2018年6月1日前連續繳納至今),由幼兒園實地調查確屬其父母自有房產并居住五年及以上的適齡幼兒 。
⑤2020年11月5日后,適齡幼兒父母在龍港市世紀大道沿線范圍內(指“龍港市城鎮落戶限制有關政策全面放開”之后,引進人才落戶、親屬投靠落戶、居住地落戶、政策性落戶、社保就業落戶等對象),但其父母在龍港市世紀大道沿線范圍內無不動產權證或房屋所有權證的 。
⑥因歷史原因,其父母在龍港市世紀大道沿線未取得不動產權證或房屋所有權證 , 但經供電部門核查繳納電費滿二年以上的(2021年6月1日之前連續繳納至今),由幼兒園實地調查確屬其父母自有房且居住一年及以上的適齡幼兒 。
⑦其父母在龍港市世紀大道沿線內企業務工并在所在企業連續繳納社會養老保險到2023年5月31日滿一年的龍港市戶籍的適齡幼兒 。
⑧依據就近原則啟動錄取持有龍港市戶籍且其父母持有戶籍點相應不動產登記證或房屋所有權證居民的子女 。
⑨依據就近原則啟動錄取持有龍港市戶籍適齡幼兒 。
⑩若仍有剩余學額的,可招收其他非龍港市戶籍適齡幼兒,額滿為止 。
同類對象若報名數未超余額的,全員錄取;報名數超余額的,實行電腦隨機派位(搖號)錄取 。
注:1.適齡幼兒在招生中只能申請一所公辦幼兒園報名就讀,不得多園申請 。若有多園申請,一經查實,取消龍港市公辦園入園資格 。2.本次招生辦法僅限2023年度 。
七、幾種特殊情況的處理
1.房屋所有權人為適齡幼兒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且適齡幼兒及其父母戶籍與上述房屋所有權人在一起,該不動產權證或房屋所有權證可作為入學依據 。
2.不動產權證或房屋所有權證在抵押的,可將不動產權證或房屋所有權證復印件由抵押單位經辦人和負責人分別簽字、抵押單位蓋章后(復印件上寫上經辦人姓名及聯系電話) , 代替不動產權證或房屋所有權證報名 , 或以不動產權屬信息證明報名;不動產權證未辦理或正在辦理的,以房開公司經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正式合同并完成網簽、發票等報名;“房改房”因單證問題未能及時轉移的,以不動產服務中心出具的正在辦理的證明報名;未取得不動產權證或房屋所有權證,但能提供證明房屋所有權歸屬的房屋所有權交易公證書、建房批文等法定證件的,憑房屋所有權交易公證書、建房批文等法定證件報名;以房產作為入學條件的,房產需正式交付并實際入住 。
3.2021年5月31日后開戶或過戶的電費不再作為入學依據 。
4.因拆遷而變動居住地的適齡兒童少年 , 以拆遷安置協議書為憑證報名 。
5.因領養、多胎以及父母離異等原因而戶口未落實的我市適齡幼兒,憑市社會事業局民政科、衛健科,法院等相關職能部門的有效證明等證件原件和復印件報名 。
6.世紀大道指東起時代大道西至龍金大道的世紀大道沿線 。
八、溫馨提示
報名所需材料:經報名系統確認符合上述招生條件的,請家長攜帶幼兒戶口簿、出生證、父母身份證、幼兒預防免疫接種證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嬰幼兒保健冊原件一份 , 幼兒單寸照片一張,幼兒入園體檢表原件一份,來園辦理報名手續,過期不予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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