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龍港市彩虹幼兒園2023年秋季招生公告( 二 )


③其父母于2023年5月31日前,在象南范圍內行政單位、事業單位、國有法人企業及其分設機構(分設機構需在象南范圍內,下同)工作一年及以上 , 并在所在單位連續繳納社會養老保險滿一年的龍港市戶籍適齡幼兒;再招其父母于2023年5月31日前,在象南范圍內持有房產,因歷史原因未取得不動產權證或房屋所有權證,但能提供國家電網公司電力用戶信息(在國家電網公司“掌上電力”APP登入APP首頁點擊“電量電費”生成的電力用戶信息,無需到供電公司打印電費票據,下同),經供電部門核查繳納電費滿五年及以上(2018年6月1日前連續繳納至今),由幼兒園實地調查確屬其父母自有房產并居住五年及以上的適齡幼兒 。
④2020年11月5日后,適齡幼兒戶籍在象南范圍內(指“龍港市城鎮落戶限制有關政策全面放開”之后 , 引進人才落戶、親屬投靠落戶、居住地落戶、政策性落戶、社保就業落戶等對象),但其父母在象南范圍內無不動產權證或房屋所有權證的 。
第三批次:
第二批次招生結束后,尚有余額的 , 依次啟動招收第三批次適齡幼兒 , 額滿為止 。第三批次適齡幼兒及招生輪次為:
①適齡幼兒戶籍在龍港市象崗社區范圍內(戶籍遷入時間截止為2023年5月31日,下同),其父母是象中、象北經濟合作社股民,且其父母在象崗社區范圍內有不動產登記證或房屋所有權證的(指住宅產權 , 不包含車庫、商鋪、輔助用房、店面等;未記載用途的,土地證記載的規劃用途須為住宅用地;共有住宅產權的,其占有份額須高于50%;民間契約、協議、非住宅不動產權證或房屋所有權證以及2023年5月31日之后登記的不動產權證均不視作本年度招生的房產依據,下同) 。
②2020年11月5日前,適齡幼兒戶籍在象崗社區范圍內 。
③2023年5月31日前,適齡幼兒父母在象崗社區范圍內有或相當于有不動產權證或房屋所有權證,而且已經實際入住的:a.先按不動產權登記證或房屋所有權證確權時間先后順序錄取父母有不動產權證或房屋所有權證的適齡幼兒;b.再按購房正式合同簽訂并完成網簽、發票開具時間先后順序錄取父母無不動產權證或房屋所有權證 , 但有購房正式合同、發票的適齡幼兒;c.再按不動產權或房屋所有權確權時間先后順序錄取父母在象崗社區范圍內和他人共同擁有不動產權證或房屋所有權證且占有份額高于50%的適齡幼兒;d.再按房屋所有權交易公證書或建房批文落款時間先后順序錄取父母在象崗社區范圍內,因歷史原因未取得不動產權證或房屋所有權證,但能提供證明房屋所有權歸屬的房屋所有權交易公證書或建房批文等法定證件的適齡幼兒 。
④其父母于2023年5月31日前,在象崗社區范圍內行政單位、事業單位、國有法人企業及其分設機構(分設機構需在象崗社區范圍內,下同)工作一年及以上,并在所在單位連續繳納社會養老保險滿一年的龍港市戶籍適齡幼兒;再招其父母于2023年5月31日前,在象崗社區范圍內持有房產,因歷史原因未取得不動產權證或房屋所有權證,但能提供國家電網公司電力用戶信息(在國家電網公司“掌上電力”APP登入APP首頁點擊“電量電費”生成的電力用戶信息,無需到供電公司打印電費票據,下同),經供電部門核查繳納電費滿五年及以上(2018年6月1日前連續繳納至今),由幼兒園實地調查確屬其父母自有房產并居住五年及以上的適齡幼兒 。
⑤2020年11月5日后,適齡幼兒戶籍在象崗社區范圍內(指“龍港市城鎮落戶限制有關政策全面放開”之后,引進人才落戶、親屬投靠落戶、居住地落戶、政策性落戶、社保就業落戶等對象),但其父母在象崗社區范圍內無不動產權證或房屋所有權證的 。
⑥其父母在象崗社區范圍內持有房產,因歷史原因未取得不動產權證或房屋所有權證,但能提供國家電網公司電力用戶信息,經供電部門核查繳納電費滿三年而不滿五年(2020年6月1日前連續繳納至今),由幼兒園實地調查確屬其父母自有房產且居住三年及以上的適齡幼兒 。
⑦因歷史原因 , 其父母在象崗社區范圍內未取得不動產權證或房屋所有權證 , 但經供電部門核查繳納電費滿二年以上的(2021年6月1日之前連續繳納至今),由幼兒園實地調查確屬其父母自有房且居住一年及以上的適齡幼兒 。
同類對象若報名數未超余額的 , 全員錄取;報名數超余額的 , 實行電腦隨機派位(搖號)錄取 。
第四批次:
第三批次招生結束后,尚有余額的,依次啟動招收第四批次適齡幼兒,額滿為止 。第四批次適齡幼兒及招生順序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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