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變更后債權債務應該怎么處理


原公司的債權債務應該由變更后的公司全部承擔,不需要另行說明 。如果確實需要出具相關情況說明的,也只要說明變更前公司的債權債務由變更后的單位承擔其債權債務 。
【公司變更后債權債務應該怎么處理】【法律依據】
《民法總則》規定,企業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權利和義務由變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擔 。
《合同法》第九十條規定,當事人分立的,除債權人和債務人另有約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合同的權利和義務享有連帶債權,承擔連帶債務 。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條規定,公司分立前的債務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但是,公司在分立前與債權人就債務清償達成的書面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同時,公司應當自作出分立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 。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