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識判斷老師推薦 常識判斷老師( 三 )


當同學們像填表一樣,把學到的歷史知識點填進每個對應的空格,歷史常識的掌握就會相當的系統、全面和準確了 。政治方面,主要體現出了和當年的時事熱點問題相結合的特點 。
因此在復習的時候只要牢牢把握住這個特點,全取政治常識的分數并非難事 。誤區二:涵蓋面太廣,花時間不值很多非法律專業的同學認為,法律常識題目細小,涉及面很廣,于是產生了浪費時間在法律上不值的感覺 。
通過對真題的分析,我們看到,在經歷了2007、2008年常識判斷全考法律常識之后,2009年國考常識判斷回歸了多元化的模式,法律常識僅有7道題目的數量,不到1/3 。與2009年大綱要求相比,題目數量與其所說的“側重考查應試者的法律知識運用能力”相距甚遠 。
對今年常識判斷的題目,我們認為,命題人在堅持多元化的基礎上,將適當提高法律常識的數量 。因此適當增加法律常識復習的時間和精力,是值得的 。
對法律常識的復習還能運用于申論中 。以2009年申論真題為例,材料1和9涉及到了土地法律制度;材料2中涉及到自主知識產權的問題,著作權、商標權和專利權的問題;材料5和6中對此亦有涉及 。
因此,適當運用法律的觀點回答題目不僅角度新穎,而且符合公務員職業的特點和要求——不僅要用政治和經濟的視角觀察社會問題,更要運用法律的觀點分析和解決問題 。另外,通過對常識判斷十年真題的比較,我們能夠得出一個結論:法律常識最集中的考點一直分布在行政法、憲法、民(商)法和刑法(依照題目數量降序排列) 。
因此在復習這部分內容時,需要把精力更多的投入到上述幾大部門法中去 。誤區三:法律常識太難,耗精力太多一些同學看到我們給大家提供的常識判斷材料比較厚,內容比較多,專業性比較強,就產生了畏懼心理 。
尤其是非法律專業的同學,看到材料中以法律知識為主時,更是產生了巨大的疑慮——我從來沒學習過法律,在這么短的時間里,我能復習得了這么多的法律內容嗎?之所以會產生這樣的疑慮和畏懼,關鍵是應試者忽略了這部分考試題目的特點 。它考查的只是最基本的常識 。
所謂常識,就是普通的知識,一般的知識,能夠為普通大眾所掌握的知識 。公考應試者自身的學歷和素質相對較高,因此行測中的常識判斷比普通常識的難度只是略高一點而已,完全不可能達到專業級層次 。
以2009年常識判斷為例,從第19題到25題,題目涉及的范圍覆蓋了法理、憲法(含選舉法和立法法)、行政法、民法、刑法幾大部門法,但其難度不僅不能和司法考試同日而語,甚至同法律自考、法律碩士聯考題目相比,其難度也相距甚遠 。2007、2008、2009三年的法律常識題目同以往相比,難度略有提升,但難度空間增長有限 。
所以非法律專業的同學應當樹立堅定信念,堅信只要通過一定時間的系統自學,特別是在經驗豐富的老師的輔導下,梳理出法律常識的脈絡,尋找到迅速掌握法律常識的捷徑,肯定能夠達到應試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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