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孩子撫養費的法律依據 撫養費變更的法律依據有哪些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 , 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 , 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十八條 , 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有下列情形之一 , 父或母有給付能力的 , 應予支持 。
(1)原定撫育費數額 , 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學 , 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的;
(3)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的 。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 , 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 , 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第七條規定:子女撫育費的數額 , 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
【變更孩子撫養費的法律依據 撫養費變更的法律依據有哪些】有固定收入的 , 撫育費一般可按其 , 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 。
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 , 比例可適當提高 , 但一般不得超過 , 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

無固定收入的 , 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 , 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
有特殊情況的 , 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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