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出租合同標準版 房屋租賃合同標準版( 二 )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乙方不交付或者不按約定交付租金達個月以上;
2.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不承擔維修責任致使房屋或設備嚴重損壞的;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將出租房屋轉租第三人;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1.甲方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日內交付租賃房屋,逾期拒不交付,則應承擔締約過失賠償責任;
2.甲方違反本協議相關約定,未承擔維修義務,致使承租人無法繼續使用出租房屋的 。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協議約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應支付乙方本協議租金總額%的違約金 。甲方除應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對超出違約金以外的損失進行賠償 。
2.如乙方要求甲方繼續履行本協議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則每日應向乙方支付日租金 倍的滯納金 。甲方還應承擔因逾期交付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
3.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維修義務或情況緊急,乙方組織維修的,甲方應支付乙方費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應提供有效憑證 。
4.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房屋的,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
5.甲方因房屋權屬或者無權出租房屋而導致本協議無效時,甲方應賠償乙方損失 。
(二)乙方違約責任:
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乙方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直至達到彌補全部損失為止 。
1.未經甲方同意,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2.未經甲方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
3.改變本協議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拖欠房租累計
第十一條 免責條件:
1.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協議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
2.國家需要征用租賃房屋(除國家征用所獲得的補償之外)使甲、乙雙方造成的其他損失,互不承擔責任 。注:因上述兩個原因而終止協議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押金全額返還乙方 。
不可抗力系指 “ 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 。
第十二條 本協議未盡事項: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可簽訂補充協議 。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
2.本協議之附件均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 。本協議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打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
3.本協議及其附件和補充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
第十三條 本協議在履行中若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時,由租賃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
第十四條 本協議連同附表共頁,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
甲 方: 乙 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簽訂日期: 年月日簽訂日期: 年月日
房屋租賃合同標準版篇2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下列場地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部分:房屋概況
第1條:租賃場地基本情況:該場地坐落在________座樓,建筑面積________平方米 。該房產甲方擁有合法經營權,乙方已對該房產做了充分的了解,愿意承租 。
第2條:場地用途:該場地僅供乙方從事工業產品的開發、生產、銷售、服務,乙方不得在該場所開展不符合環保要求的經營項目或從事廠房用途有違消防等級所限定范圍的活動(甲乙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
第二部分:租賃期限
第3條:甲方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將此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收回,租賃期共________個月 。
第4條:乙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
①擅自將房屋轉租、分租、轉讓、轉借、聯營、入股或與他人調劑交換的;
②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③拖欠租金1個月或空關1個月的;
④擅自改變承租房屋結構和承租房屋用途的;
⑤在承租房內從事不符合環保要求的生產和經營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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