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創業千萬不要做法人

你跟別人合伙創業,要不要去做公司的法人?很多人問說,我跟別人合伙創業,也注冊了公司,但是法人不是我,怎么辦?一定要明白,法人不是公司的第一權利人,但一定是公司的第一責任人 。也就是說,當公司跟第三方產生糾紛的時候,第一要找的就是法人,只不過是即將出臺的新公司法人把法人的一部分責任轉到了公司的身上 。所以作為股東,你可以把握公司的控制權,但不一定要做法人,很多大企業的法人都不是該企業的重要股東 。

想得太美了吧!法人可不能亂當,公司出了事第一個找的就是你這種法人
法人、法定代表人,法人代表是不一樣的,比如你開了一家公司,公司就是法人;
法定代表人往往就是組織的創立者只能有一個;
而法人代表一家公司可以有很多個,由法定代表人指派授權代表公司辦理具體業務;
既然是法人的代表,一旦公司出了事實際經營者跑路,法人代表承擔全部責任,公司如果虛開發票,法人代表就要面臨稅務局的巨額罰款,甚至還可能有牢獄之災,

什么權利都沒有,背鍋扛雷卻是一把好手,這樣的法人你還敢亂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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