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釋是什么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釋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等法律規定 , 結合民事審判實際 , 就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的問題 , 制定本解釋 。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一條規定 ,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應當根據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第(五)項的規定 , 認定無效: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業資質或者超越資質等級的;
(二)沒有資質的實際施工人借用有資質的建筑施工企業名義的;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釋是什么】(三)建設工程必須進行招標而未招標或者中標無效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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