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合同當事人有什么義務


出租人的義務:
1、交付出租物;
2、在租賃期間保持租賃物符合約定用途;
3、瑕疵擔保 。
承租人的義務:1.支付租金;2.按照約定的方法使用租賃物;3.妥善保管租賃物;4.不得擅自改善和增設他物 。
承租人的主要義務是:
(1)按規定或約定向出租人交付租金 。
(2)按約定正當使用租賃房屋 。
(3)租賃合同終止時將租賃房屋返還給出租人 。逾期不返還的 , 出租人除有權要求承租人交付延期租金外 , 還有權要求承租人給付違約金 。
【法律依據】
【租賃合同當事人有什么義務】《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條 , 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 , 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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