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科技大學2023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二 )


第十九條 進檔考生專業安排原則:對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結合各專業的錄取條件,實行“專業清”的辦法予以錄取 。
第二十條 報考我校設計學類(含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專業)、動畫和美術學專業的考生 , 文化分和專業分均達到生源所在省確定的藝術類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的,按照文化分和專業分之和的排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若省級招辦(考試院)有明確的投檔規則,學校按生源地投檔規則執行,若無統一的投檔規則 , 按我校錄取規則執行 。
第二十一條 報考我校音樂學的考生,文化分和專業分均達到生源所在省確定的藝術類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的,按照文化分乘以40%加上專業分乘以60%之和的排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若省級招辦(考試院)有明確的投檔規則 , 學校按生源地投檔規則執行,若無統一的投檔規則,按我校錄取規則執行 。
第二十二條 報考我校體育教育專業的考生,文化分和專業分均達到生源所在省確定的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的,按照專業分的排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 , 若省級招辦(考試院)有明確的投檔規則,學校按生源地投檔規則執行,若無統一的投檔規則 , 按我校錄取規則執行 。
第二十三條 有特殊高考錄取規定的省(直轄市、自治區),學校錄取原則如下:
(一)高考綜合改革省份按本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工作的相關規定執行 。
(二)內蒙古自治區考生在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 。
第二十四條 考生分數相同時,優先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的同分排序細則進行排序 , 若相關批次無同分排序細則或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有特殊要求的,則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綜合(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為三門選考科目總分)科目分數排序 。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普通批次,對于思想政治品德、體檢合格且專業服從調劑的考生,進檔后原則上不退檔 。
第六章·收費標準及獎助學措施
第二十五條 學校錄取新生除中外合作辦學各專業、軟件工程專業、與三門峽市政府合作舉辦河南科技大學應用工程學院各專業、與河南工業職業技術學院合作培養各專業實行學年制學費管理 , 其余各專業均實行學分制學費管理 。學分制學費由專業注冊費和學分學費兩部分組成 , 收費標準按照《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河南省財政廳 河南省教育廳關于調整公辦普通高校學費標準的通知》(豫發改收費〔2020〕456號)文件執行 。學校各本科專業學費收費標準為:文史類各專業4400元/生·年、理工類各專業5000元/生·年、醫學類各專業5500元/生·年、藝術類各專業8000元/生·年,其中部分優勢學科專業學費上浮10%,具體各專業收費標準以學校公布為準 。
中外合作辦學各專業學費為18000元/生·年、軟件工程專業學費為12000元/生·年 。
住宿費標準暫定:四人間1000元/年/生,六人間800元/年/生,六人以上間400或600元/年/生,新擴建六人間(空調)1200元/年/生,如遇政策調整,按政府最新政策執行 。
第二十六條 學校建立了完善的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確保不讓一名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 。
(一)獎學金
1.國家獎學金 。獎勵在校生中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學習成績優異 , 社會實踐、創新能力、綜合素質等方面特別突出的學生 , 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8000元 。
2.國家勵志獎學金 。獎勵資助在校生中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 , 品學兼優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 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5000元 。
3.學校獎學金 。學校設立的校級獎學金主要激勵學生刻苦學習、奮發進取 , 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共設三個等級:一等獎每人獎勵1200元;二等獎每人獎勵800元;三等獎每人獎勵500元 。另設“學科競賽獎”以及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等設立的專項獎學金 。
(二)國家助學金
用于資助納入全國招生計劃內的高校全日制本專科(含預科、高職、第二學士學位 , 不含退役士兵學生,下同)在校生中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平均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3300元 。
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學生全部享受本科生國家助學金 , 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3300元 。
(三)助學貸款
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入學后可向高校申請高校國家助學貸款 , 也可在入學前到生源所在地縣(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請助學貸款12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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