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團能否對外簽署合同


集團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不能以自己的名義對外簽訂合同 。以企業集團的名義對外簽訂合同的該合同歸于無效 。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
【集團能否對外簽署合同】(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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