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欠款糾紛應提供的證據有哪些


1、證明雙方當事人身份的證據材料 。個人的是雙方身份證資料,公司的是雙方工商登記資料,如營業執照或工商查詢資料 。
2、證明建設工程合同關系成立的證據材料 。如合同,會議紀要,來往郵件、信函,現場工程簽證單等等一切相關的證據材料 。
3、證明建設工程合同履行情況的證據材料 。
(1)工程預、決算報告 。
(2)支付工程款的付(收)款憑證 。
(3)當事人對工程量、工程質量共同確認的證據,如工程驗收、結算憑證,質檢報告等 。
4、提交其它訴訟相關的證據資料 。
【法律依據】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63條規定,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
【工程欠款糾紛應提供的證據有哪些】(七)鑒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