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完婚結婚證收回嗎 離完婚結婚證怎么處理( 二 )

【離完婚結婚證收回嗎 離完婚結婚證怎么處理】第三十六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 。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
離婚后,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 。哺乳期后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
第三十七條 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
關于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
第三十八條 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
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 。
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
第四十條 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
第四十一條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 。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
第四十二條 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 。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
離婚后再次辦理結婚證的時候,是要帶上離婚證的 。
中國公民在中國境內申請結婚,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申請時,應當持下列證件和證明:戶口證明和居民身份證 。
離過婚的,還應當持離婚證,離婚的當事人恢復夫妻關系的,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復婚登記 。
男女雙方當事人必須共同到中國公民一方戶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登記 。
申請登記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須分別持有下列證件:本人戶籍證明;本人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企業單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狀況(未婚、離婚、喪偶)、職業、工作性質、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 。
擴展資料:
案例:女子丟失離婚證,為結婚起訴前夫要再離一次婚
離婚證丟失,自己的戶口本仍顯示已婚,無法再婚的王女士起訴前夫要求再離一次婚 。近日,順義法院受理了此案 。
王女士訴稱,她和張先生于1991年11月經人介紹相識,1992年3月登記結婚,由于相識時間短而草率結婚,雙方婚后無法正常溝通,未建立起夫妻感情,她在婚后一個多月獨自搬離張先生家 。1992年5月,雙方在鄉政府辦理了離婚手續 。
今年5月,她準備結婚,但發現自己的戶口本仍為已婚信息,且她的離婚證已丟失,無法更改戶口本上的信息,遂找到順義區民政局、檔案館及鄉政府等地查找當年辦理離婚手續的有關材料,但均未找到 。無奈之下,她起訴請求通過法院判決解除與張先生的婚姻關系 。
張先生不同意王女士的訴訟請求 。他說,自己與王女士已辦理過離婚手續,發了離婚證,他的離婚證也丟失了,但雙方已沒有婚姻關系了 。他于1993年5月已再婚,有結婚證 ?!叭绻椰F在再和原告辦理離婚,那我現在的婚姻怎么辦?”目前,此案正在審理中 。
參考資料:搜狗百科-結婚登記
參考資料:人民網-女子丟失離婚證 為結婚起訴前夫要再離一次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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