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完婚結婚證收回嗎 離完婚結婚證怎么處理

一,原有的結婚證退還當事人,但注明已經失效 。
相關規定:
婚姻登記工作暫行規范
第五十二條 頒發離婚證,應當在當事人雙方均在場時按照下列步驟進行:
(四)在當事人的結婚證上加蓋條型印章,其中注明“雙方離婚,證件失效 。**婚姻登記處” 。注銷后的結婚證退還當事人 。
二,離婚證上面的照片,沒有顏色的限制 。
相關規定:
婚姻登記工作暫行規范
第四十八條 受理離婚登記申請的條件是:

(六)當事人各提交2張2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結婚證辦理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簽發的證明婚姻關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書 。
正本一式兩份,男女雙方各持一份,其式樣由民政部統一制定,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統一印制,由縣、市轄區或不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加蓋印章,結婚證書須貼男女雙方照片,并加蓋婚姻登記專用鋼印 。申報離婚條件 1、雙方當事人系合法登記的夫妻; 2、雙方當事人離婚是完全自愿的; 3、雙方當事人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4、雙方當事人對子女撫養、財產和債務處理等事項達成協議的; 5、一方或雙方當事人的戶口是XX街道或XX街道的常住戶口; 6、雙方當事人必須同時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7、當事人提供的證件原件,必須是合法、完整、真實、有效 。
離婚登記的程序辦理及離婚證處理: (一)、當事人提交證件和證明材料; (二)、婚姻登記員查驗相應證件和證明材料; (三)、婚姻登記員向當事人講明婚姻法關于登記離婚的條件; (四)、婚姻登記員詢問當事人的離婚意愿以及對離婚協議內容的意愿; (五)、雙方自愿離婚且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雙方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并在監誓人面前簽名; (六)、夫妻雙方親自在離婚協議上簽名;婚姻登記員作監誓人 。協議書夫妻雙方各一份,婚姻登記處存檔一份; (七)、婚姻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離婚協議書進行審查,符合離婚條件的,填寫《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和離婚證; (八)、頒發離婚證 。
頒發離婚證應當在當事人雙方均在場時按照下列步驟進行: 1、向當事人雙方核實姓名、出生日期、離婚意愿; 2、告知當事人雙方領取離婚證后的法律關系以及離婚后與子女的關系、應盡的義務; 3、見證當事人本人親自在《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當事人領證簽名或按指紋”一欄中簽名;當事人不會書寫姓名的,應當按指紋 。4、在當事人的結婚證上加蓋條型印章,其中注明“雙方離婚,證件失效 。
**婚姻登記處” 。注銷后的結婚證退還當事人 。
5、將離婚證分別頒發給離婚當事人雙方,向雙方宣布:取得離婚證,解除夫妻關系 。法院判決離婚后,結婚證如何處理的問題就介紹到這里,維護婚姻本就是一門學問,很多的夫妻因為處理不好相互之間的關系最后惡化,導致離婚 。
當初充滿愛意的結婚證也失去了它的原有的意義,注銷后的結婚證應當作為上一段婚姻的失敗證明,時刻總結自己,做好迎接下一段婚姻的準備 。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章 離 婚
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 。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 ?;橐龅怯洐C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

第三十三條 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
第三十四條 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 。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
第三十五條 離婚后,男女雙方自愿恢復夫妻關系的,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復婚登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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