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實質審查工作規程是怎樣的


商標進入實質審查階段后 , 主要審查以下四個內容:
1、商標是否具備法定構成要素 ?!渡虡朔ā芬幎?nbsp;, 商標的構成要素為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志及顏色組合 , 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 。
2、商標是否具有顯著性
《商標法》第9條規定 , “申請注冊的商標 , 應當有顯著特征 , 便于識別” 。
【商標實質審查工作規程是怎樣的】3、商標是否與他人在先權利沖突
(1)商標不得與已注冊商標相沖突 。
(2)商標不得與初審公告里的商標相沖突 。
(3)商標不得與商號相沖突 。
(4)商標不得與外觀專利權和版權相沖突 。
(5)商標不得與公民身份權相沖突 。
4、商標是否違反“禁止注冊”規定
《商標法》第十條規定 , 下列標志不得注冊為商標:
(1)同國家、政府間國際組織等標志相同或者近似的標志;
(2)易產生不良影響的文字、圖形;
(3)縣級以上行政區劃名稱和公眾知曉的外國地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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