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訴訟能夠提起反訴嗎


現行民事訴訟法中 , 離婚案件是不存在反訴制度的 。
目前立法及司法實踐認為:離婚之訴是復合之訴 , 子女撫養問題、財產分割問題均是附屬于離婚之訴的從訴 , 不能吞并原告提出的離婚之訴 , 因此被告提出子女撫養、財產分割方面的新請求或反請求均不構成反訴 。
審判實踐中的不同觀點:第一種觀點:離婚損害賠償請求在某種程度上可能吞并離婚財產分割請求 , 可以把離婚損害賠償請求看作附條件的反訴 , 即把離婚作為所附條件 , 如果解除婚姻關系 , 則離婚損害賠償請求構成反訴 。如果當事人不離婚 , 所附條件沒有成就 , 則離婚損害賠償請求不構成反訴 。第二種觀點:離婚請求與離婚損害賠償請求不是一一對應的關系 , 不能相互抵消 , 如果離婚損害賠償請求構成反訴 , 則存在理論上的障礙 , 因為其不可能脫離離婚的前提而單獨成立 。
【法律依據】
《中國民事審判前沿》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觀點集成第11條 , 被告作為無過錯方提出離婚損害賠償的請求是否構成反訴問題
【離婚訴訟能夠提起反訴嗎】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傾向性意見:被告作為無過錯方提出離婚損害賠償請求不構成反訴 , 而是屬于訴訟請求的合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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