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交通事故殘疾賠償標準是什么


合肥交通事故殘疾賠償標準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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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交通事故殘疾賠償標準是什么
合肥市交通事故傷殘賠償標準是多少?1.殘疾補償(一)傷殘賠償金自自傷殘之日起計算20年,根據受害人的傷殘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上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計算;(2)對于60歲以上的人,年齡每增加一年將降低一歲;年滿七十五周歲的,按五年計算;(3)受害人因傷致殘,但實際收入未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低,但職業公害嚴重影響其就業的,傷殘賠償金可以相應調整 。2.殘疾輔助器具費(一)殘疾輔助器具費用按照通用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2)損傷有特殊需要的,可參照輔助器具準備機構的意見確定相應的合理費用標準;(3)輔助器具的更換周期和補償期限參照編制機構意見確定 。3.超過補償期的病人的治療費用 。(一)人民法院應當受理賠償權利人在確定的護理期、輔助器具費支付期或者殘疾賠償期后 , 向人民法院申請繼續支付護理費、輔助器具費或者殘疾賠償金的請求;(二)賠償權利人確需繼續護理、準備輔助器具,或者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的,人民法院應當責令賠償義務人繼續支付相關費用五年至十年 。
合肥交通事故快速理賠責任如何劃分
合肥市交通事故快速理賠責任如何劃分?根據對機動車造成損害的交通事故的快速處理,交通事故責任可分為完全責任、無責任和各方平等責任兩類 。一般原則:事故責任應按過錯原則確定 。當事人的過錯行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過錯行為的一方應當對事故承擔全部責任 , 承擔全部損害賠償責任;或者三人以上的過錯行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 , 由有過錯的當事人對事故承擔同等責任,有過錯的當事人在交通保險范圍內自行承擔損失,超出部分按比例承擔,共同承擔無過錯方的損害賠償責任 。【合肥交通事故殘疾賠償標準是什么】具體而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承擔交通事故的全部責任:1)追尾;2)換向軋制;3)逆向行駛;4)通過道路,變更車道;5)違反交通信號;6)遇到釋放信號時 , 依次傳遞失敗;7)未按規定放棄銀行;8)開關門;9)違反規定掉頭超車;10)違反規定在專用車道內行駛的;11)在沒有交通信號控制或交警指揮的情況下通過路口,未讓右車先行;12)其他單方過錯行為造成交通事故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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