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秋季金灣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實施細則( 二 )


2.初中一年級新生(報名流程詳見系統操作指南)
(1)在珠海市就讀的小學畢業生 , 無須自行注冊,可直接登錄招生系統完成報名流程 。
(2)在珠海市外就讀的小學畢業生持身份證或戶口本到規定的招生窗口進行注冊,注冊后登錄招生系統并完成報名流程 。
(三)招生窗口
為方便群眾,區教育局在三灶鎮、紅旗鎮、平沙鎮、南水鎮設立招生窗口,負責咨詢、接收復審材料、協助報名等相關工作 。招生窗口地址、聯系電話如下:
三灶鎮
地址:三灶鎮中心小學東門旁(原三灶學區管理辦公室)
聯系電話:0756-6165222
紅旗鎮
地址:藤山一路132號藤山居委會社工服務站(原紅旗鎮學區管理辦公室三樓)
聯系電話:0756-7793507
南水鎮
地址:南水鎮黨群服務中心(南水鎮文化中心內)
聯系電話:0756-7268420
平沙鎮
地址:平沙鎮黨群服務中心
聯系電話:0756-7752754
四、招生流程
(一)網上報名(5月8日至5月22日)
登錄網上招生系統,根據網上操作指引 , 按照申請類別,對應填寫報讀學校、個人信息、家長信息、房產信息、政策性照顧信息等,點擊保存提交 。
網上報名時,須按自身家庭情況,如實填寫家庭房產信息 。如學生及其法定監護人同時擁有金灣區內完全產權和部分產權房產的,須按其擁有完全產權房產申請學位,不得使用部分產權房產申請,否則按最后一批次統籌安排學位 。
(二)上傳材料(5月8日至5月22日)
屬市、區政策性照顧類(見附件1、2) , 或需提交特殊材料(見附件3)、個人榮譽積分加分(見附件4)的家庭,在規定時間內,將相關材料上傳至招生系統 。
如須到相關職能部門提交的,也須在報名期間內自行向相關職能部門提交 。
(三)數據審核(5月23日至6月9日)
區教育局分類匯總網上申請信息后,統一提交公安、不動產登記中心、人社局等部門核查報名登記信息(以5月22日報名結束日期前持有的信息為準) 。
(四)階段安排
◆1.公示符合入學資格的金灣戶籍學生和市、區政策性照顧學生以及金灣區外珠海市內戶籍學生名單(6月14日至6月20日)
名單將公示在“金灣區人民政府網——政務公開欄——通知公告”和“金灣教育”微信公眾號 。對公示名單有異議的,可在公示期內攜帶補充材料到招生窗口申請復核 。未在此時間內申請復核的視作自動放棄復核機會 , 其資料按原核查結果為準,不再變更 。
◆2.公布符合入學資格的金灣戶籍學生和市、區政策性照顧學生以及金灣區外珠海市內戶籍學生學位安排(6月23日)
區教育局根據核準和公示結果、申請條件和學位情況,按照招生辦法,在“金灣區人民政府網——政務公開欄——通知公告”中公布擬錄取結果,家長也可自行登錄招生系統查詢結果 。
◆3.擬錄取的金灣戶籍學生和市、區政策性照顧學生以及金灣區外珠海市內戶籍學生進行現場資料核查(7月8日至7月9日) 。
由家長攜小孩,帶齊相關入學材料到擬錄取學校進行資料核對 。核對無誤的,由學校發放《學位安排通知書》;核對不一致的,不予錄取 。
◆4.隨遷子女積分入學積分反饋(7月6日)
家長自行在招生系統核查分值結果 。
◆5.隨遷子女積分入學積分復核(7月6日至7月18日)
家長對自身核查結果有異議的,提交補充材料到招生窗口申請復核 。未在此時間內申請復核的學生 , 視作自動放棄復核機會,其資料按原核查結果為準 , 不再變更 。
◆6.公布積分入學錄取分數線,公示符合入學資格的積分入學學生名單(7月28日至8月1日)
在“金灣區人民政府網——政務公開欄——通知公告”和“金灣教育”微信公眾號公布金灣區隨遷子女積分入學錄取分數線;公示符合入學資格的隨遷子女名單 。對公示名單有異議的 , 可在公示期內向區教育局反映 。
◆7.公布符合入學資格的積分入學學生學位安排結果(8月3日)
在“金灣區人民政府網——政務公開欄——通知公告”和“金灣教育”微信公眾號公布學位安排結果,家長也可自行登錄招生系統查詢結果 。積分入學學位安排原則:從高分到低分原則;統籌安排原則;參照房產和居住地相對就近安排原則 。
特別提醒:
①學區內戶籍生報名人數超過今年秋季招生計劃人數的學校,不再安排積分入學學生 。請各位家長在填報學校時密切關注區人民政府網站和“金灣教育”微信公眾號發布的招生學位預警信息,慎重考慮,科學報名 。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