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合同條款有哪些


普通合同的條款,根據《合同法》第十二條規定,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以下條款:
(一)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普通合同條款有哪些】(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范文本訂立合同 。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