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去世了,手機號怎么辦?

上個月,家住山東濱州市的王先生遇到了一件糟心事,父親剛剛去世,留下一個尾號“666”的手機號 。
一方面該手機號屬于“靚號”,有一定的經濟價值和升值空間;另一方面,該手機號捆綁了很多重要信息,甚至是財務信息,如果貿然注銷,極有可能產生財產上的損失,因此作為繼承人的王先生便想繼承該號碼 。
于是王先生找到運營商,想要把自己變更為機主,而運營商告訴王先生,“心情可以理解,但手機號不能作為繼承的標的物,因此所有權不能繼承,只能繼承使用權,而且必須做公證” 。
其實運營商并非是故意刁難王先生,法律法規還真規定了手機號的權屬:
《電信網碼號資源管理辦法》第三條中規定:“碼號資源屬于國家所有,國家對碼號資源實行有償使用制度” 。
也就是說手機號碼的所有權屬于國家,使用權歸三大電信運營商所有,而我們作為機主,只能以與運營商簽訂服務合同的方式、以支付費用的方式有償對號碼進行使用 。
在以上規定的前提下,既然個人對手機號碼不具有“所有權”,那么自然就不屬于“繼承標的物”的范疇,如果家屬想要繼續使用該手機號碼,那么最多只能繼承“使用權” 。其實這一規定與農村的“宅基地”類似,村集體成員只有宅基地的使用權而沒有所有權,老人去世后,子女作為繼承人只能繼承“使用權”,而非“所有權” 。
那么手機號的使用權如何繼承呢?
說復雜也不復雜,電信運營商所需要的材料通常包括雙方身份證復印件、死亡證明,當然,額外還需要“公證書” ?!肮C書”的作用比較簡單,一是證明繼承人有合法的繼承資格,二是其他有繼承權的繼承人聲明放棄繼承 。

在上述要求下,縣公證處的公證人員與運營商和王先生進行了多次溝通,并最終敲定了協議書公證的方案,王先生的爺爺作為另一位第一順位繼承人,聲明放棄繼承,王先生這才如愿將父親留下的“666”尾號手機號的使用權變更為自己 。
現實生活中,我們可能會遇到尾號“6666”、“7777”、“8888”等靚號機主去世后,運營商以機主去世為借口禁止使用權繼承的情況,那么運營商這一行為究竟有無道理呢?
工信部發布的《電信網碼號資源管理辦法》中,規定了運營商可以收回碼號資源的9種情況,其中并不包括“機主去世”這一條 。
因此,從這一規定來看,作為繼承人是可以繼承去世親屬手機號的使用權的,運營商不能以手機號碼的機主去世為由而收回手機號碼使用權 。如果遇到運營商強制收回手機號碼的情況,那么可以向工信部舉報投訴 。
當然,除了做公證來變更手機號的使用權這一選擇之外,家屬去世后,手機號還可以做如下處理:
1,繼續使用、繼續繳費;
只要手機號不欠費,那么理論上就可以繼續使用,只不過一些套餐及業務的變更是不能通過線上方式辦理的,只能到線下營業廳當面辦理,且僅限于機主本人 。
在此要求下,如果繼續使用,那么相關業務就無法變更 。

2,銷號;
對于絕大部分的手機號來說,基本都不是“靚號”,沒有多大的升值空間和收藏意義,所以此時選擇銷號是最佳選擇 。
帶上本人身份證以及去世家屬的身份證、死亡證明,到運營商那里辦理銷號手續即可 。
3,主動欠費,等待回收;
一般來說,手機號連續欠費三個月后就會被運營商收回并重新進入碼號資源數據庫等待重新分配 。
如果覺得銷號是件麻煩事,那么主動欠費,等待運營商回收就可以了 。
寫在最后:綜上來說,家人去世后,手機號的處理方式有多種選擇:
如果有紀念意義或者有升值空間,或者綁定了其他重要信息,家屬可以選擇繼續繳費、繼續使用,不過最好公證后再做使用權的變更,如此才不耽誤后期套餐及相關業務的變更;
如果留著號碼已經意義不大,那么此時可以主動選擇帶上身份證、死亡證明到營業廳做銷號處理,或者主動欠費,等待運營商回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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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去世了,手機號怎么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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