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名舉報提供什么證據


實名舉報他人犯罪不必提供證據 , 即提供證據不是舉報的必要條件 , 生活中很多犯罪很隱蔽 , 很多情況下舉報人難以提供確實的證據 。舉報不需要證據、舉報不用實名 , 但是實名舉報和提供證據更有利于準確、高效查明事實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規定: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 , 有權利也有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舉報 。
【實名舉報提供什么證據】被害人對侵犯其人身、財產權利的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 , 有權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控告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對于報案、控告、舉報 , 都應當接受 。
對于不屬于自己管轄的 , 應當移送主管機關處理 , 并且通知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對于不屬于自己管轄而又必須采取緊急措施的 , 應當先采取緊急措施 , 然后移送主管機關 。犯罪人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 , 適用第三款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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