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單位拖欠員工工資怎么辦 單位拖欠員工工資怎么辦

【個人單位拖欠員工工資怎么辦 單位拖欠員工工資怎么辦】 公司拖欠員工工資,員工該怎么辦?有人說去勞動監察,有人說去勞動仲裁,有人說去法院,有人說雙方協商,更有人說在公司或去老板家鬧……等等 。
我認為,具體情況,具體分析,情況不同,自己的手上的籌碼(證據)的分量不同,老板的想法和公司處境不同,以及處理完拖欠的工資問題后,當事人未來的打算不同,選擇的解決拖欠工資的救濟渠道、方式也不盡相同 。咨詢律師,律師不一定顧及這么多,因為律師主要賺的是律師費,開庭和不開庭,律師費是不一樣的……當然,這也不絕對客觀,僅供參考 。
接下來,我分別假設幾種情況,來解釋說明,到底是選擇勞動監察,或者是勞動仲裁,或者是法院,再或者是雙方協商,抑或是其他 。
先要說明的是,如果要選擇勞動監察、勞動仲裁、法院三種,前提是,員工一定要有充分的證據來證明自己的主張 。
法律不講情面,只講事實,這個事實,不一定是客觀事實,但一定是法律事實 。什么是法律事實?就是用證據證明出來的事實 。也就是說,在法官或仲裁員眼里,法律事實,就等于客觀事實 。否則,沒有證據支撐,如何證明當事人所說的就是客觀事實?難道看演技,比演戲?所以,證據的重要性,可想而知!有一句法律諺語:證據,乃訴訟之王!
談到了證據,這里必須要講一下證據的三要素,也就是常說的證據三性,即真實性、合法性、關聯性 。無論是當事人開庭舉證,還是質證,都是圍繞著這三性來進行的 。
真實性:不難理解,如果對方偽造證據,比如,偽造的簽名,肯定不符合真實性,我方肯定對此有異議,不予認可 。
合法性:如員工入職時,被要求簽字確認的自愿放棄在公司繳納社保的承諾書,這就違反了國家的法律強制性規定,不具有合法性 。
關聯性:簡言之,要證明啥,就舉證什么證據,要明確、直接 。如,員工用微信記錄作為證據,來證明自己是被公司辭退的,微信證據內容如下:部門主管對員工說:“你從明天開始不用來上班了 。”那么,公司方極有可能,對此份證據所要要證明的內容的關聯性有異議,不予認可 。因為員工說是被辭退的,但是公司并沒有向員工發出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主管領導只是說不用來上班了,也有可能是同事間的一種玩笑 。

對證據的重要性和“三性”有了了解之后,接下來,很重要的就是要用證據證明以下幾點內容:
一、證明公司和你存在勞動關系 。
最直接的證據就是勞動合同,或者在職證明(蓋公章) 。其次,社保記錄,工資流水、報銷單等等 。網上說什么工服啊、工牌啊啥的,也沒有公司公章,真正的庭審中,會被公司的律師完全否決 。記住,有公司公章的證據最有證明力,沒公章的證據,能形成有效的證據鏈條也勉強可以 。
二、證明公司對你拖欠工資,要明確具體數額及計算方法 。
現實情況,職場小白要證明這點有難度 。合同中大多都是基本工資,比實際發到手的工資低很多,大多都是當地的最低工資 。更夸張的是,有些人連勞動合同都沒拿到手,如何證明?所以,別打沒有準備的仗,別臨時抱佛腳 。如果你準備失敗了,那就是為失敗而準備的 。
一旦雙方選擇勞動監察、勞動仲裁或法院來解決問題,那基本就是撕破臉了,既然選擇訴諸法律解決問題,就等于要在“戰場”上見高下了 。而證據就是這“戰場”上手槍里的子彈,如果在戰場上,手槍里沒有子彈,結果不用我說,你也會猜到 。
國家提倡人人都做守法的公民,但,現實社會比的是誰更懂法,而不是誰更守法 。
今天寫這篇做個鋪墊,明天更新,具體講一下實務操作 。感興趣的朋友請關注我,也歡迎大家留言互動,大家互相學習,互通有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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