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都城( 二 )


4、南都成都
至德二年(757年),唐玄宗幸蜀駐蹕,升蜀郡為成都府,作為南京,是唐王朝的陪都,改成都守為尹 。時又分劍南道為東西兩川,成都為西川節度使的治地 。上元初年(760年),罷京,而成都府依然不變 。
5、西都鳳翔
至德元年(756年)改扶風郡為鳳翔郡,分雍縣東南地另設天興縣 。二年八月駐蹕時,取“鳳鳴于岐,翔于雍”的祥瑞之意,升鳳翔郡為鳳翔府,稱“西京”,改雍縣為鳳翔縣 。
鳳翔自古以來一直是渭河平原西部(即關中平原西部)的政治、經濟、文化中心,與西安相輔助,從先秦建都以后的各個朝代,均為州、郡、府、路之治所,遂有“西京”之稱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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