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計算公式 常州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怎么計算

(一)無購房類住房公積金使用記錄且至少有一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前已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滿2年或購買經濟適用房類保障性住房的,貸款額度按符合條件的申請人余額之和20倍計算貸款額度 。
(二)借款申請人不符合20倍計算規則條件的,均按符合條件申請人公積金余額之和6倍計算貸款額度 。原“有過使用記錄按余額10倍計算貸款額度”的計算規則不再執行 。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常州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計算公式 常州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怎么計算】(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
第十五條 單位錄用職工的,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并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或者轉移手續 。
單位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的,單位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30日內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并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
第十六條 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
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
第十九條 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由所在單位每月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 。
單位應當于每月發放職工工資之日起5日內將單位繳存的和為職工代繳的住房公積金匯繳到住房公積金專戶內,由受委托銀行計入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

第二十條 單位應當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不得逾期繳存或者少繳 。
對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單位,經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工會討論通過,并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準后,可以降低繳存比例或者緩繳;待單位經濟效益好轉后,再提高繳存比例或者補繳緩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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