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青年驛站入住公約 新泰市青年驛站入住公約名單


新泰市青年驛站入住公約 新泰市青年驛站入住公約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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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泰市青年人才驛站入駐公約:
一、入駐人員應為在校應屆畢業生和畢業一年以內的畢業生;身體健康 , 無出境史、無發熱、咳嗽等癥狀并提供7日內核算檢測證明 , 無重大疾病或傳染病;未申請入住過本青年驛站者(原則上每人只可申請入住1次) 。
二、入住人員需提前3天向驛站提出入住申請 , 待驛站對上核實批準后方可查詢結果 。符合入住條件后于當日19:00前辦理入住 , 逾期即視為放棄 , 將取消本次入住資格 。入住人員本人攜帶身份證復印件等相關證明材料 , 到驛站報到登記 , 經管理人員同意后 , 當場簽訂入住公約 , 方可入住驛站 。房間、床位由管理方統一安排 , 未經允許 , 不得私自調房、調床 。
三、入住人員要愛護驛站內的公共財產 , 不損壞、不拆改 , 否則照價賠償 , 并視其情節輕重采取進一步措施 。
四、嚴禁高空拋物 , 講究公共衛生 , 不在墻壁上亂寫亂畫、不亂扔垃圾、不隨地吐痰 , 洗手間、下水道不準亂扔雜物、紙張等以防堵塞 , 其不遵守規定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擔 。
五、講究個人衛生 , 個人物品須擺放整齊 , 不亂扔亂放、妨礙他人或影響公共衛生 , 節約用水、用電 , 杜絕“長明燈”“長流水”、空調溫度設置過低等浪費現象 。
六、入住期間 , 個人財產及貴重物品由本人自行保管好 , 出現丟失等情況由本人自行承擔責任 。
七、驛站內應保持安靜 , 嚴禁高聲喧嘩或發出噪音 , 22:00后不得有影響他人休息的行為 。
八、驛站內禁止賭博及其它違法活動 , 嚴禁在驛站內酗酒、打架斗毆或侮辱他人 , 違者取消住宿資格 , 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負 , 如有情節嚴重者 , 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
九、提高警惕 , 做好防火、防盜工作 , 嚴禁使用明火、電爐、電取暖器等(除驛站配備的電熱水壺外) 。住宿期間 , 最后離開宿舍者必須關好門窗、水電,對于人為造成的火警、火災事故 , 一經查實 , 將追究其法律責任;由于不可控因素導致的傷亡由本人承擔一切責任 。
十、入住時間最長不超過3天 , 如確有需要 , 應向驛站管理人員申請續住(續住期間費用自理) 。離開時須按要求辦理退房手續 。逾期未辦理退房并勸說無效者 , 驛站將采取強制措施并列入失信黑名單 。
【新泰市青年驛站入住公約 新泰市青年驛站入住公約名單】十一、入住期間將按照每天100元的標準收取押金,退房時查房無誤押金將原數返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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