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請假管理規定2021 員工請假管理規定( 三 )


5、主任級以上管理人員在請假期間必須隨時與公司保持聯系,并隨時服從公司安排 。
第三條 各種假別及規定
婚喪嫁娶、工傷以及意外事故等特殊情況按實際情況經開會協商后再行處理 。一般情況下:
1、事假:因事必須本身處理者可請事假,每年累計以10天為限 。
2、病假:因病治療修養者,每年累計以30天為限 。
3、婚假:
②子女結婚可請假5/15天(包括法定假日);
③兄弟姊妹結婚可請假5天 。
4、產假:
①女職工生育產假90天(含產假休假15天);
②女職工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的,流產假為15——20天,懷孕滿4個月以上流產的,流產假為60天 。女職工享受流產假,必須是計劃內生育,限終生只能享受一次 。特殊情況按實際情況經開會協商后再行處理(以上假期均包括節假日) 。
5、喪假:
①父母配偶喪亡可請假10天(包括節假日) 。
②祖父母、兄弟姊妹及子女、岳父母的喪亡可請假5天(包括節假日) 。
③其他直系親屬喪亡可請假3天(包括節假日) 。
4請假時間規定1-5天,6-10工資推遲發15天發11-15工資推遲發一個月發 。請假本月滿勤沒有,取消優秀員工評比 。
第四條 獎懲制度
1、請事假期間員工工資一律不予支付(工傷除外) 。
2、組長須關注員工滿假未歸現象,要及時聯系跟蹤,并知會人事部 。
3、未履行以上請假手續、請假未準而擅自不到崗者或請假期滿不主動銷假者,按曠工論處,曠工一日,罰款100元,連續曠工三天或月累積曠工五天者,按自動離職論處,扣發其所有工資 。
第五條 附 則
1、本制度由公司人事負責解釋、補充 。
2、本制度頒布之日起執行 。
員工請假管理規定4
一、 適用范圍
公司全體員工
二、 請假程序
1、 審批權限
①、 員工請假1天,由物管部長審批
②、 員工請假3天,由公司經理審批
③、 員工請假3天以上,由董事長審批
2、 員工請假須填寫請假條,經各部門領導批準后交佳和物業辦公室
備案歸檔 。
3、 請假前必須交接好工作,確保工作的連續性 。
4、 超假期應及時請示有關領導,之后補辦手續 。
三、 請假規定
1、 事假:
①、 經領導批準的事假3天以內,工資照發,超過3天不發工資 。②、 員工因事請假原則上,全年累計不得超過20天 。
③、 員工因特殊情況可電話請假事后辦理審批手續,未辦理補辦手續
按曠工處理 。
2、 病假:
①、 員工因病請假需憑醫院診斷證明,領導審批 。
②、 員工因病請假,工資照發 。
3、 工傷假:
①、 凡因工作中非個人過失造成負傷,憑正規醫院簽發的《診斷證明》依法享受工傷假 。
②、 工傷假工資照發 。
4、 婚假
①、 凡請婚假應提前一周填寫《請假單》,報相關領導審批,并做好 交接工作 。
②、 婚假期間工資照發
③、 婚假按國家規定可請假七天 。
5、 產假
①、 凡請產假應提前一周前填寫《產假請假單》,報公司有關領導審批,并做好交接工作 。
②、 產假可享受一個月假期,產假期間按國家規定工作照發 。
6、 喪假
以下情形視為喪假
①、 員工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近親屬(兄弟、姐妹、祖父母或配偶的祖父母)死亡,準假3天,需報有關領導審批 。
②、 喪假期間工資照發 。
6、曠工認定:
員工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曠工:
①、 未經領導批準,擅自休假
②、 未辦理請假手續休假
③、 不請示報告休假
上述曠工行為視其情節按一下規定進行處罰
①、 按工資3倍處罰,在當月工資扣除
②、 曠工2次,按辭退處理
員工請假管理規定5
為進一步完善管理制度,明確公司休假規定,保障員工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制定員工請假管理制度 。
一、假期種類:
事假、病假、婚假、產假、喪假、工傷假、法定節日、周休息日 。
二、請假制度:
1、員工請事假、病假、婚假、產假、喪假、工傷假應提前1天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假期2天以上5天以下應提前3天請假;6天以上應提前10天請假 。續假必須得到總經理批準,并及時補請假單,請假超過15天的,續假期不得超過5天 。
若遇特殊情況應先口頭請假,經獲準后可予事后主動補辦請假手續,否則以曠工處;未辦手續擅離崗位,或假期屆滿仍未銷假、續假者,均以曠工論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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