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人受傷千萬不要認全責

相信很多車主都有類似的經歷 , 在發生剮蹭的時候 , 為了節省事故處理時間和方便理賠 , 會自己認可或經交警游說后自認全責 , 這種情況根據車主自身的時間情況和出險次數 , 在不影響自身權益的情況下 , 認全責也不失為一種快速解決事故糾紛的方法 。
但是有一種情況 , 即使事故處理時間延長 , 浪費一些時間 , 也千萬不能自認全責 。下面讓真實的案例告訴你 , 什么情況不能認全責 , 為什么不能認?
2016年9月份 , 小編接到一個案子 , 在無紅綠燈無交警疏導路口 , 當事人劉先生駕車自西向東行至路口左轉彎時 , 在即將轉入南北向主道時 , 與在東西道北側非機動車道上自西向東行駛的趙女士駕駛的電動車相撞 , 發生事故 , 事故致趙女士受傷 。劉先生與趙女士協商不成后報警 , 交警到達現場后 , 詢問趙女士傷情 , 趙女士當場表示只是皮外傷 。隨后 , 交警與劉先生溝通 , 既然趙女士僅是輕微傷 , 依她要求賠償幾百塊錢了事算了 , 不然雙方協商不成的話 , 就要拖車 , 等候處理 。

為了避免拖車浪費更多時間 , 劉先生也沒有認真考慮 , 就答應了 。當場即支付了趙女士三百元作為賠償 , 交警也當即依簡易程序出具了事故認定書 。劉先生認為此事就此了結 , 誰知道第二天接到對方電話 , 說前日的事故造成她腿部骨裂 , 已經住院治療 , 要求劉先生支付醫療費 。劉先生認為雙方事故已經處理完畢 , 就不同意支付其醫療費 。后趙女士把劉先生訴至法院 , 經鑒定趙女士的傷情構成十級傷殘 , 要求賠償其損失10多萬元 , 其中僅醫療費一項就花費了2萬多元 。
最終法院認為雖然事發時劉先生與趙女士對賠償作了協商 , 但由于趙女士的傷情并未當場發現 , 且事故認定書認定劉先生全責 , 所以劉先生應當對趙女士的損失進行賠償 , 因劉先生的車僅投保了交強險 , 扣除交強險賠償數額 , 劉先生仍須承擔一萬多元的賠償 。如果劉先生沒有自認全責 , 那么依事故發生的情況看 , 趙女士駕駛非機動車未按規則在道路右側行駛 , 也是要承擔部分責任的 , 事故責任可能會是同責 , 甚至趙女士承擔主責 , 那樣的話 , 劉先生就不必承擔本不屬于他賠償的損失了 。


看到這里 , 車友們應該也已經明白了 , 在什么情況下不能認全責 , 那就是在有人受傷的情況下 , 千萬不能自認全責 。
因為在事故現場 , 不能全然的了解對方的傷情 , 有的傷情不能憑眼直觀的看出來 , 甚至受傷的人當時也沒有感覺 , 也不能察覺自己的真實傷情 , 這種情況下 , 如果貿然自認全責 , 不論雙方是否對事故達成協商意見 , 法院最終都會依事故認定進行判賠 。
所以 , 車友們要注意 , 認全責是把雙刃劍 , 有時能快速解決事故糾紛 , 減少損失 , 有時卻會造成意想不到的更大損失 。
【電動車人受傷千萬不要認全責】 祝大家安全駕駛 , 平安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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