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歷城區稅務局南地塊改造項目搬遷補償費用

【濟南歷城區稅務局南地塊改造項目搬遷補償費用】

濟南歷城區稅務局南地塊改造項目搬遷補償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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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搬遷費: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積計算 , 住宅房屋每平方米30元 , 非住宅房屋每平方米35元;總額不足2000元的 , 按2000元計發 。被征收人需二次搬遷的 , 房屋征收部門按上述標準支付二次搬遷費 。
(二)臨時安置費:過渡期限內每月按被征收住宅房屋建筑面積每平方米30元計算 , 非住宅房屋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積每平方米35元計算 。
如房屋征收部門在過渡期限內提前向被征收人交付房屋 , 被征收人應向房屋征收部門退回多領取的臨時安置費 。
選擇貨幣補償的 , 一次性給予6個月臨時安置費 。
(三)一次性停產停業損失補償費:按照被征收非住宅房屋建筑面積計算 , 營業、生產用房為每平方米400元 , 其他非住宅用房為每平方米300元 。
(四)附屬物補償:被征收房屋配套建設的儲藏室等附屬設施 , 由評估機構評估后予以貨幣補償 。
被征收人安裝的固定電話、寬帶網、空調、太陽能熱水器等設施 , 按照征收房屋設備遷移費標準給予補償 , 不能遷移的按照征收房屋附屬物補償標準(詳見附件2)給予補償 。被征收房屋院落內的樹木 , 按照征收樹木補償標準給予補償 。
未列明的設備設施遷移費和設備設施搬遷損失補償費 , 由評估機構評估確定 。房屋征收部門按照評估結果支付設備設施搬遷損失補償費后 , 設備設施由被征收人自行處置 。
(五)房屋裝修補償:由評估機構根據裝修檔次和成新評估確定 , 按評估價格進行補償 。被征收人可向評估機構申請裝修部分的評估;自行拆除的 , 不予評估和補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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