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隱私權?人為什么需要隱私?

隱私的范圍包括私人信息、私人活動和私人空間 。
自然人的住宅不受侵擾 。
自然人的生活安寧受法律保護 。
自然人、法人的通訊秘密受法律保護 。
禁止以開拆他人信件等方式侵害自然人或法人的通訊秘密 。收集、儲存、公布涉及自然人的隱私資料,應當征得本人同意,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
【什么是隱私權?人為什么需要隱私?】通常意義下的個人信息指的是自然人個體所應該擁有的,能夠直接或間接的識別本人的特定資料所反映出的內容 。而我們享有我們的這些個人信息不受侵犯的權利 。比如,您的性別、年齡、身高、體重、電話號碼、家庭背景等等和您人身密切相關的信息 。目前我國立法上沒有針對保護公民個人信息不受侵犯的單獨立法 。
只有針對一些特定情形下的個別保護,比如刑法上有侵犯公民通訊自由罪、民法上有保護公民個人隱私的相關規定等 。
不能把公民的個人信息權利等同于隱私,個人的理解,公民的個人信息權大于公民隱私權的包含范圍 。舉個例子:比如我們在求職過程中,我們的電話號碼、身高體重等信息一定會被用人單位查看到,他們的查看并不違法,也不存在侵權 。但是我們的個人隱私,除非是法律強制規定,否則任何人都沒有查看的權利 。
所謂隱私,也就是自己個人的秘密不想讓別人知道 。因為每個人的內心世界都是不同的,有些事情只是個人的一切事情,在人際交往中也會關系到各方面的利益等因素,所以只有成為自己的隱私,不表露于人 。試想人若沒有隱私,人與人之間都是透明體,那哪來的感情與思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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